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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重申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时间:2021-02-06    作者:纪检处    文章来源:纪检处     编辑:tongchang

各处室、院部、中心:

2021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加强对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通知》和《2021年节日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校园风清气正育人环境,现就我校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格遵守各项纪律

(一)督促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及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毫不松懈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对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稳妥处置,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为校园稳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二)严明纪律,清正过节。

1.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和严格执行“八条禁令”:

(1)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年货节礼等;

(2)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4)严禁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券),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5)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6)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7)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8)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2.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六条禁令”: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进一步规范车辆使用,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除值班值守应急等工作用车外,其他无工作任务的车辆实行定点停放、封存管理。严禁使用公车外出旅游、探亲访友以及迎来送往等各类活动。

(四)弘扬节俭好习惯,树立文明新风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抓住春节这一特殊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加强宣传教育,在全校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氛围。自觉抵制餐饮浪费,引导教职工、学生适量点餐,开展“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五)做好应急值守,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

二、强化监督执纪,严肃问责追究

学校纪委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餐饮浪费、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紧盯“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的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决不姑息。特别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问题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65813822

监督举报邮箱:ynczyjjc2020@163.com

                                                            中共365英国上市官网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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