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1 编辑: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简称《通知》)发布。其中明确,暂停举办大型活动(培训、竞赛、军训、展演等),确需举办的应坚持属地原则,须经当地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或采用线上方式举办。

《通知》要求,保持疫情防控应急机制的激活状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激活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履行防控责任,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加强部署调度、联防联控和督导检查,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高效运行。各地各校要完善暑期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将疫情挡在校门外,确保校园内不发生聚集性疫情。一旦所在区域出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严格控制组织开展大型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控制暑期大型聚集性活动审批与管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组织谁负责”。暂停举办大型活动(培训、竞赛、军训、展演等),确需举办的应坚持属地原则,须经当地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或采用线上方式举办。

要及早谋划筹备秋季学期开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边境州市、县要统筹国际、国内、省内疫情形势变化和学校教育教学安排,及早谋划、科学安排学生和教职员工秋季学期开学工作。中高风险地区学校暂缓开学,中高风险地区学生暂缓返校。如有暂缓开学的学校需向省教育厅报备(幼儿园及中小学以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低风险地区的师生需在开学14天前返回属地,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工作,为秋季学期正常教育教学做好准备,以确保教学有序健康和安全的开展。

中小学、幼儿园及托幼机构开学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州市、县级政府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2022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教学日历的通知》要求,科学研判、合理确定开学时间。8个边境州市、25个边境县,制定一县一策、一校一案。

各高校要在属地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指导下,继续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原则,根据生源特点、学生规模、疫情防控条件等情况,“一校一策”制定开学方案,安排学生分期分批、错时错峰有序返校开学。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师生暂缓返校,确有必要需提前返校的师生员工应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分批返校和返校后分类健康管理要求,报批获准后方可返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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